近日,莞城一名网格员在巡查过程中,凭借敏锐的责任意识与扎实的法律素养,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犬只伤人引发的赔偿纠纷,既维护了受害者的权益,也让犬主认识到自身应尽的法律责任。
事件起因是一只犬只在巷道中受过往车辆惊吓,咬伤了一名路过的居民。伤者循着线索找到了犬主索要医药费,犬主却以无直接证据证明伤者的受伤部分系犬只咬伤为由拒绝赔偿,双方僵持不下。网格员迅速介入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关于动物饲养人的相关规定,耐心向双方普法释疑。根据规定,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

此事件中,伤者并无挑逗犬只等行为,在网格员情与法的双重引导下,犬主最终认识到自身法律义务,当场同意全额赔付伤者狂犬疫苗等相关医疗费用,一场犬只伤人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
事后,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还向犬主派发了文明养犬宣传资料,再次强调依法养犬、责任养犬的重要性。

文明提示
文明养犬,既是法律义务,也是社会公德。在此提醒广大养犬居民:外出遛犬请务必系好牵引绳,主动避让行人,及时清理粪便;遇到突发情况更要冷静处理、依法担责。只有每一位养犬人都做到自律、守法、有爱,才能真正实现人与宠物和谐共处,共同营造安全、整洁、友善的社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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