狗狗咬伤路人,狗主人拒绝赔偿?蓝马甲出手了!
东莞政法 2026-06-08 11:06

网格无小事,事事连民心。


坚守基层一线,网格员每天都能接到很多诉求,一些看似普通的”小事“,对老百姓来说,可能都是影响日常生活的大事。一起来看看东莞”蓝马甲“是怎么用速度和温度来处理网格内的每一件“小事”的吧~


近日,莞城一名网格员在巡查过程中,凭借敏锐的责任意识与扎实的法律素养,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犬只伤人引发的赔偿纠纷,既维护了受害者的权益,也让犬主认识到自身应尽的法律责任。






事件起因是一只犬只在巷道中受过往车辆惊吓,咬伤了一名路过的居民。伤者循着线索找到了犬主索要医药费,犬主却以无直接证据证明伤者的受伤部分系犬只咬伤为由拒绝赔偿,双方僵持不下。网格员迅速介入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关于动物饲养人的相关规定,耐心向双方普法释疑。根据规定,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


此事件中,伤者并无挑逗犬只等行为,在网格员情与法的双重引导下,犬主最终认识到自身法律义务,当场同意全额赔付伤者狂犬疫苗等相关医疗费用,一场犬只伤人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

事后,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还向犬主派发了文明养犬宣传资料,再次强调依法养犬、责任养犬的重要性。



文明提示

文明养犬,既是法律义务,也是社会公德。在此提醒广大养犬居民:外出遛犬请务必系好牵引绳,主动避让行人,及时清理粪便;遇到突发情况更要冷静处理、依法担责。只有每一位养犬人都做到自律、守法、有爱,才能真正实现人与宠物和谐共处,共同营造安全、整洁、友善的社会环境。




来源 | 莞城网格管理中心

审核 | 彭丽君、欧阳天博

编校 | 刘欢、朴园霞

  • 关键词:网格,马甲,狗咬伤,赔偿,提示,咬伤,路人,文明养犬,法律义务,饲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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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6-08 11:06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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